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

保障消費者 預售屋將強制履約



保障消費者 預售屋將強制履約






買預售屋民眾最怕交了幾百萬價金後,建商惡性倒閉,消保會昨天宣布將訂定預售屋「強制履約保證機制」,建商必須在價金返還、價金信託、同業連帶擔保、公會連帶保證四種方式擇一,一旦發生財務危機,銀行或同業賠償或接手續建,確保消費者權益,全案待內政部公告八個月後實施。{ad-優質推薦:婚紗,  房屋,  台灣租屋網,  法拍屋,  591售屋網,  桃園婚紗)





消保會法制組長邱惠美表示,預售屋屬於預付型商品,如同禮券一樣,都需要建立履約保證機制。消保會已經跟內政部協商,獲得共識,違反的建商將依照消保法處六萬至一五○萬罰鍰。邱惠美說,「價金返還」指建商先跟金融機構建立履約保證機制,一旦建商發生財務危機,透過金融機構承作,將消費者已經繳交的價金全部返還給消費者。





「價金信託」則是透過金融機構設立建案「專款專用」帳戶,由受託的金融機構辦理工程款交付,保證房屋可以順利蓋下去;「同業連保」為市佔率或財力同等級的建商連帶擔保;「公會連保」希望透過公會監督或箝制力量,讓建案順利完成。





內政部則表示,新制預計在審議通過、公告八個月後上路,屆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內容便會附上價金保障機制四項方法,買方可與賣方協商,選擇其中一項執行,但此規定不溯及既往。針對這項新制,華固建設表示,新制對消費者保障更大,但購屋也增加強制履約費用;遠雄建設則認為,不僅金融機構做履約保證有困難,市佔率難以認定,公會也不可能執行強制履約保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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